[公安局]交警整治“车窗抛物”违法行为
2024-02-20 17:22:31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湘乡市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王莉君 | 作者:刘向阳         

新湘乡客户端2月20日讯(通讯员:刘向阳)连日来,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“车窗抛物”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,重点整治驾驶机动车时驾驶人及乘客向道路抛洒物品的违法行为。截至目前,已查获多起“车窗抛物”违法行为,取得明显成效。

2月18日8时53分,车牌号为湘C953J2的小车在湘乡大道与车站路交叉路口等信号灯时,驾驶员将槟榔渣抛在车窗外,被视频监控抓拍。民警固定相关证据后,立即传唤驾驶人王某杰(男,27岁)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。19日,民警依法对王某杰处罚款100元,并进行批评教育。

“车窗抛物是不文明、不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,交警部门会通过现场执法、电子警察抓拍等多种方式进行查处,并始终保持严查态势。”交警大队负责人表示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62条第5项规定:驾驶机动车不得向道路上抛撒物品。“车窗抛物”既影响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,还存在安全隐患。湘乡交警提醒广大市民,请自觉摒弃各种交通陋习,遵守交通法律法规,共同营造安全、畅通、文明、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
“车窗抛物”被批评教育

责编:王莉君

来源:湘乡市融媒体中心

版权作品,未经授权严禁转载。经授权后,转载须注明来源、原标题、著作者名,不得变更核心内容。

湘乡网特别推荐
时政要闻
推荐

  下载APP